幼教中心举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会
作者:张姣 来源:幼教中心 发布时间:2018年10月31日 点击数:131
为贯彻落实学校《关于做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10月30日下午,幼教中心于北园三楼多功能室举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会,中心党员及骨干人员参加,学习会由幼教中心党支部书记、主任房士江主持。
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宗教及宗教工作常识(宗教的概况、我国宗教及宗教问题的五种特征、宗教与封建迷信邪教组织等概念的区别、党对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)和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(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、对待宗教问题的正确态度、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、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)以及新修订的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。
房士江结合此次学习,给党员干部提出三点要求。一是提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宗教问题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,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。围绕着做好宗教工作,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学习,提高思想认识,使新时代宗教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。
二是正确对待宗教。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,客观辩证地认识和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,尊重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,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,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,最大限度地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。
三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,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,严守党章规定,坚定理想信念,牢记党的宗旨,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,否则,将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。